学校建立干部任职宣誓制度

    为加强中层干部及单位和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队伍建设,进一步激励大家增强使命感、责任感和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,努力发挥好“五个带头作用”,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赢得全校师生的信赖,经学校2020年第3次党委会研究决定,出台《关于中层干部及单位和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宣誓的暂行规定》,建立干部任职宣誓制度。

    制度规定,新任或提任的中层干部及单位和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,均应以公开宣誓的方式,郑重承诺坚守履职要求,自觉接受师生监督。

    誓词内容为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勇于担当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践行五个带头作用,忠于祖国、忠于学校,无私奉献、廉洁奉公,自觉接受师生监督,为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应用型海事类高等院校努力奋斗”。

(党政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