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

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、合作发展处、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(合署,板桥校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),是校党委、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,主要设有行政科、文秘科和合作科,现有员工7人,主要职包括:

1.负责文秘与会务工作。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,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;负责党委和行政的公文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;负责机要文件收发与保密管理工作;负责信息公开,审核、上报各类统计报表,编发大事记、月度表扬通报等信息;管理学校组织机构代码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介绍信、证明信等;管理党委、行政印章,审核、办理、监管各单位(部门)印章的刻制、启用、收缴;规范学校纪念品、礼品以及公共关系用品的管理;组织、协调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。

2.负责综合协调工作。统筹安排学校校历、节假日及每周会议;负责学校24小时值班工作,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;综合协调党政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;负责与各二级学院(部)综合办公室的工作联络、交流,指导各二级学院(部)综合办公室的相关工作,并组织业务培训;负责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络,做好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来校交流考察接待的管理工作;管理学校会议室、图书馆大小报告厅以及公务用车等。

3.负责学校制度建设、法律事务与信访工作。建设学校制度体系;审核以学校名义签署的各类协议、合同,处理法律纠纷与事务;处理群众来信、来访,协调并督(催)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。

4.负责统筹学校合作发展工作。统筹并拓展校企、校行、校校合作项目;指导、管理、协调二级单位相关合作事务;统筹职教集团、产教联盟、企业学院、产业学院等校级重大合作发展平台的组建、日常运行与管理;负责政行企校四方合作发展理事会秘书处、泛长三角港口与航运国际职教集团秘书处工作。

5.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。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;争取和接收个人、单位、团体等社会各界捐赠,并归口管理捐赠相关事务;组织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、评审、立项。

6.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