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

一、主任(处长)

1.主持党政办、合作处全面工作。

2.负责组织起草党政工作要点及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。协助校领导组织安排全校性重要活动。阅文、批转文件。

3.协助校领导协调校内各行政职能部门、单位的工作,处理有关事务;协助校领导做好学院对外联络、协调和接待工作。

4.组织安排好党政办公室等全校性会议,督促落实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。

5.负责外部来访、投诉的接待和信函传递以及有关协调工作。

6.负责构建学校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制度体系;

7.负责统筹并拓展校企、校地、校政、校行合作项目;

8.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任与考核工作。

9.负责本部门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责任的分解与落实,确保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。

10.负责本单位受控人员及新上岗人员的质量体系培训。对本部门实际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。

 

二、副主任 (副处长)(一)

1. 负责督办和协调学校文件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;

2.负责督办重大项目和专项工作等的推进落实;

3.负责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领导班子碰头会、重要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;

4. 负责全校性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;

5. 负责综合协调党政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,保障学校各部门、各校区的协同运行;

6. 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组织与协调工作;

7. 负责全校性值班、放假安排及每周会议安排;

8. 负责与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联络工作;

9. 负责做好上级部门、兄弟院校、企业单位等来校交流考察接待工作;

10.负责梳理学校主要事务工作流程,构建学校制度体系负责做好信访工作;

11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三、副主任 (副处长)(二)

1.负责起草党政工作总结、报告、决定、通知等文件;

2.负责学校统计工作,审核、上报各类统计报表;

3.负责校务信息公开和办公自动化的运行与管理;

4.负责学校“政行企校”四方合作发展理事会秘书处;

5.负责泛长三角港口与航运国际职教集团秘书处日常工作;

6.负责指导二级学院产业联盟建设;

7.负责指导产业学院、混合所有制学院建设;

8.负责审核校企、校地、校政、校行合作协议;

9.负责洽谈以及合作企业引入等工作;

10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四、行政科科长

1.起草、撰写重要文件、文稿;

2.协助主任做好会议议题制定、会议联络;通知、整理会议纪要,催办落实会议决议;

3.协助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;

4.负责安排学校领导公务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;

5.负责学校会议室、图书馆大小报告厅的管理工作;

6.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的调度与管理工作;

7.协助校领导处理有关事务;

8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五、文秘科科长

1.负责起草党政工作总结、报告、决定、通知等文件;

2.负责学校对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上报;

3.负责记录、整理学校工作大事记和月度表扬通报,组织编辑学校年鉴,负责上级党委、政府和主管部门涉及我校的各类年鉴、史志的撰写、供稿工作;

4.负责做好保密工作;

5.负责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领导班子碰头会、重要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;

6.负责学校校名、校标等无形资产的管理;

7.负责书记、校长信箱处理工作;

8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六、合作科科长

1.负责重大合作项目前期调研、论证、立项及建设;

2.协调解决合作中的相关问题;

3.负责合作项目相关接待工作;

4.负责争取和接收个人、单位、团体等社会各界的自愿捐赠并归口管理捐赠工作;

5.组织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、立项、专家评估及理事会审批;

6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七、合作专员

1.负责泛长三角港口与航运国际职教集团的日常管理;

2.协助做好合作发展项目的日常工作;

3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八、机要秘书

1.负责行政公文、传真函件的收发、登记、传阅、催办、立卷、归档工作;

2.负责学校党、政印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、使用工作,审核、办理、监管各部门、各单位印章的刻制、启用、收缴;

3.负责学校组织机构代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、使用和年审等工作,负责学校介绍信、证明信的管理;

4.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管理与合同管理;

5.协助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工作,向院领导提供信息服务;

6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。